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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拆除养殖场,造成养殖场巨大损失,究竟是对是错?

时间:2023-01-30 10:35:32

近几年开始依靠养殖维持生活的人越来越多,可是在养殖过程中被关停的养殖场也是每天都在发生。其中关停的理由五花八门,甚至有些养殖场无偿关停,经营者前期投入的设备、时间、精力等全部损失,之后的经营也出现非常大的难度。究竟养殖场关停能不能获得补偿呢?


一、常见的关停手段

1、以违建之名关停

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的规定,养殖禽舍及养殖场内必要的附属设施用地均属于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鉴于设施农用地可以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其性质不同于非农业建设用地,按农用地管理,相关建设无须城乡规划部门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而在实践中,大部分面临的以“违建”名义关停的,理由基本是没有规划许,如果是以这样的名义关停养殖场,要注意了,是可以要求补偿的。

2、存在违法占地情形

根据《畜禽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条例》第七条,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

(一)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

(二)城市和城镇中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地区;

(三)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

(四)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

一般而言,一旦涉及这些问题大家都觉得必拆无疑了,但实际上,禁养范围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制定的,并且经过了当地政府公布实施。对于养殖多年,突然说环保关停的,要先了解政府是否制定了规划,养殖场是否确实在规划范围内?而即使在禁养范围内,关停也不是唯一的手段,这个问题养殖户一定要注意。

3、以更低之名关停

《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上面我们已经说过了,的规定,养殖禽舍及养殖场内必要的附属设施用地均属于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

实践中,很多养殖户因为不懂这个知识点,认为确实建设在耕地上,从而接受或者被动接受了关停,甚至放弃许多应得的补偿。


二、环保关停有没有补偿?

《畜禽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条例》第二十五条,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进行综合整治,确定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

根据以上规定可知,如果是因为环保关停养殖场的,应该由县级人民政府给予合理的补偿。而具体的补偿标准需要以评估公司的评估结果作为依据。

有产权证等有关证件的,应当按照记载的结构、面积、用途等进行评估;没有产权证等有效证件的,按照安置成本价进行评估;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按照土地证上记载信息进行评估;而对于养殖产品则由资产评估公司进行评估;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则是按照当地有关政策制定补偿标准。除此之外,还有过渡费、搬迁费等其他费用。

养殖者需要注意的是,按照规定办理好一切养殖手续及土地使用手续,尽最大可能规避风险。其次,在关停过程中,对于评估结果不满意的,要尽快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依旧不满意的要抓紧申请鉴定,评估结果严重影响最终的补偿结果,一定要重视。最后,即使因为环保要关停养殖场也不可随意强拆,只有在养殖者不复议、不诉讼也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依法申请司法强制拆除。所以,对养殖者而言,在得知因为环保即将要被关停时,不要坐以待毙。


【律师建议】

养殖场关停是一个相对复杂的程序,因为目前的规定尚有不足,所以征收方常常利用漏洞行强拆之实。这也就提醒养殖者,在关停过程中出现不合理又无法调和的时候,要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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