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25条规定,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 所以,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司法强拆是指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哪些养殖场搬迁应给与合理补偿?
1、如果政府是以公益目的关停禁养,如国家以治理环境污染或建设公益工程为目的的,应当对养殖户给予合理的补偿;
2、对于经营证照齐全的养殖户,如果因环保问题或工程项目面临关停或拆迁的,应获得更为合理的补偿;
3、对于没有经营证照的养殖户,由于各种原因未能成功办理证件或办不了证件的,应给予合理补偿。
养殖场是否具有完整合格的手续可能会成为影响补偿金额的关键因素,但是这一因素并不能成为养殖场是否应当补偿的判断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