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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拆迁评估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时间:2023-08-28 11:40:13

在企业征收拆迁的过程中,评估是及其重要的一个环节,评估结果对企业至关重要,关乎企业能拿到多少拆迁补偿,甚至事关企业存亡。那么,企业在征收拆迁的过程中,如何通过资产评估争取更多的补偿和赔偿呢?

一、企业评估通常包括哪些内容?

评估包括企业的“所有资产”,不仅包括企业的办公楼、设备、装修等一切固定资产,还包括企业因为拆迁而被迫停业所造成的经营损失等,这些都要有具体明确的数字。

只有做好评估,才能更具体了解企业的地面附着物值多少钱,机器设备折损费用是多少,企业搬迁费用需要多少等?

二、为什么评估结果会有很大差异?

在过往的评估实例中,拆迁方委托的评估和我们自行委托评估的评估结论可能相差极大,主要原因是拆迁方委派的评估公司在评估时不论企业是否有土地使用权和土地证,其委托评估的范围只有地上附着物、以及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而不包含评估土地的价值等。

三、对评估结果存在异议怎么办?

由于对原评估公司的不信任,企业可提出异议,经与与拆迁方协商之后,可重新共同委托新的评估机构。新的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在评估时,不仅包含了上述拆迁方委托评估的地上附着物、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还包含土地价值等。

四、企业拆迁评估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1、评估项目和评估范围

由于相关征收主体、拆迁方,在委托评估公司评估时,其委托的项目和范围是有限的。因此往往只对评估公司委托某一项或者几项资产进行评估,其他的项目则不会评估。

此时,如果我们接受拆迁方委托的评估公司,就只能按照委托约定,仅对特定项目和范围进行评估。这意味着,我们未评估的项目资产和范围无法得到补偿和赔偿。

因此可以协商争取更多评估项目和范围或者协商更换评估机构。

2、评估方法

实践中,企业主因对评估方法不满意,而与拆迁方反生分歧与争议的,因为不同的评估方法也会直接影响我们的补偿和赔偿的数额。

拆迁中企业主对于拆迁方选定的评估方法不满意的,可以申请复核或者直接要求更换评估机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了房屋价值的确定方法及评估相关问题的确定方法。所以说拆迁方的评估方法也不是必须接受的。